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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3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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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养生与防治原则

生、长、壮、老、已是人体生命过程的必然规律,健康与长寿是有史以来人类普遍渴求的愿望。养生的目的是扶助人体正气,增强抗病能力,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发生,从而延缓衰老、延长寿命。

防治原则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指导下制定的反映中医预防和治疗学规律和特色的理论知识。

养生、预防与治疗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养生反映了预防医学的鲜明特点,要防病必先强身,欲强身必重养生,养生是最积极的预防措施。治则治法的确立和治疗手段的实施,又可促进疾病的痊愈和机体的康复,从而有利于养生目标的实现。在预防和治疗的辨证关系中,未病之前,预防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故倡导“不治已病治未病”,防患于未然。患病之后,则强调早期治疗,防止疾病的发展。在具体治疗中又要分清疾病矛盾的主次,注意先后缓急。总之,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和防治结合是中医防治学的重要特色。

中医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系统而丰富的养生及防治理论和方法,至今仍有效地指导着中医临床实践。

第一节 养 生

中医学关于养生的认识,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养生是根据生命发展的规律,采取适当措施来颐养心身,以达到增强体质,维护健康,延年益寿的目的,是医学研究的最高境界。

一、养生的概念与衰老机制(一)养生的基本概念

养生,古称“摄生”“道生”“保生”“卫生”等。养生是研究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预防疾病以及延缓衰老,延年益寿的理论。

中医养生学说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根据人体生命活动变化规律,探索和研究中国传统的调摄身心、增强体质、预防疾病、延年益寿的理论和方法的学问,是中医学的特色和优势之一。

(二)衰老的概念及机制

1.天年

“天年”,是中医学关于人之寿命期限的一个重要命题。人的自然寿命,谓之天年,亦即天赋之年寿。人的寿命,即机体从出生到死亡所经历的时间,通常是以年龄作为衡量其长短的尺度。人的生命是有一定限度的,人类自然寿命的最高限度,称之为寿限。中医学认为,人的天年限度一般为岁左右。《养生论》曰:“上寿百二十,古今所同。”自古以来,能够尽享天年的人较少,究其原因,除了先天禀赋和不可抵御的意外等因素外,主要由于人们不知调摄,以致正气的抗病力减弱,易受病邪侵害,过早衰老的缘故。因此,要想强身增寿,必须注意养生保健,预防疾病,以延缓衰老。

2.衰老

衰老,指随着年龄的增长,机体脏腑、精气血津液神、经络等生理功能全面地逐渐地减退的生命过程。衰与老虽有直接的关系,如年老易衰,衰者多老,但衰老与老年不能等同。衰老是生命的一个动态变化过程,而老年则是人生的一个年龄阶段。老年未必均衰,衰亦未必均老,故有“老当益壮”“未老先衰”之说。关于“老年”的年龄界限,历代说法不一,但一般视60~65岁为老年期的开始年龄。

衰老发生和发展的机制,主要包括阴阳失调、五脏虚衰、精气不足和情志失调、痰瘀、*邪侵害等。

(1)衰老以阴阳失调、五脏虚衰、精气不足为本随着年龄增长,机体内阴阳逐步失去平衡,或某种病邪长期作用于机体,促使阴阳出现偏盛偏衰,以致疾病丛生,引起衰老发生。故衰老的过程是阴阳平衡失调,出现偏盛偏衰或阴阳两虚的结果。如果阴阳不能相互依存而分离,人的生命也就宣告结束。

五脏虚衰与衰老有关,最重要的是先后天的虚衰,脾肾在衰老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肾气虚衰,元气不足,阴损阳耗,日久必致各脏虚损、阴阳失调,从而导致疾病和衰老。脾胃虚弱,则化源不足,气血虚弱,体弱多病而易损其寿。心脏虚衰,影响血脉运行和神志功能,从而加速衰老。肝血亏虚,气机疏泄失常,则性情变异,视物昏花,血不荣经,筋弱无力,行动迟缓易疲,而呈老态。肺气虚日久,治节不行,卫表不固,则易出现气短咳喘,不耐寒热,易患感冒等衰老征象。五脏虚衰,功能失调和减退,则易加速衰老。

精不仅是繁衍人类的生命之源,亦是生命活动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人的一切生理活动,包括意识思维等精神活动,无不以精气为源泉和动力。人体的生长发育、衰老的发生发展,以及寿命之长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精气的盈亏盛衰。

(2)衰老以情志失调、痰瘀*内生为标情志内伤为衰老之因。老年时期,脏腑功能不足,精气血亏耗,故七情内伤易于超越人体心理适应能力。异常的情志活动可使气机失调,损伤脏腑,伤及精血,伤神损形,而发生多种疾病,促进衰老的进程。故老年人多见意志消沉,性格改变,烦恼,抑郁焦虑,多疑善感等,甚至健忘痴呆。

痰浊、瘀血和*邪是导致人体衰老的重要因素。人至老年,肺、脾、肾及三焦之阳气不足,津液代谢功能障碍,水湿凝聚,气机阻滞则生痰;痰阻经络气血,或气虚,血行无力,导致血瘀;痰瘀互结,脏腑功能失常,则引起多种老年病发生。如元·朱丹溪《格致余论·养老论》说:“夫老人内虚脾弱阴亏性急……阳虚难降则气郁而成痰。”老年时期,由于正衰积损,脏腑功能减退或障碍,机体代谢减退、紊乱或失常,邪气蕴结不解,交互为害,则*邪内生,作为新的致病因素,导致胸痹、中风、消渴、积聚等病证发生。

二、养生的基本原则

中医养生学认为,衰老是长期的阴阳失调、脏腑精气虚衰以及痰、瘀、*侵害的结果。善于养生者,为防止衰老,健康生存,尽享天年,应当掌握顺应自然、形神共养、固护精气、调补脾肾的原则和方法,以达到健身延年之目的。

(一)顺应自然

顺应自然,是中医养生学的重要原则。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人生于天地之间,依赖于自然而生存,同时也受到自然规律的支配和制约,即人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人类在长期进化过程中,生理上形成了与天地自然变化几近同步的节律性以适应外界变化,并作出自我调适的能力,是维系健康的重要环节。因此,人若不能顺应自然,各种生理活动的节律长期紊乱,全身功能处于失调状态,适应外界变化和抵御外邪能力减弱,则易患外感疾病。中医学倡导“春夏养阳、秋冬养阴”,起居有常,动静和宜,衣着适当,调和饮食,以适应四时气候、昼夜晨昏、地区方域等外界环境的变化,均是顺应自然养生的体现。

外界环境除了自然环境,还有社会环境,人不能脱离社会而生存,故人不仅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社会环境一方面供给人类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满足人的生理需求,另一方面又影响人的心理活动。随着医学模式的变化,社会医学、心身医学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日益显示出重视社会因素与心理保健对人类健康长寿的重要性。社会因素可以通过对人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素质的影响而影响人的健康。因此,人必须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因素的变化而采取相应的养生措施,才能健康长寿。《灵枢·本神》说:“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刚柔,如是则僻邪不至,长生久视。”

(二)形神共养

形神共养,指形体与精神的协调统一,身心和谐的养生原则,不仅要注意形体的保养,而且要注意精神的调摄,使形体强健,精神充沛,身体和精神得到协调发展,才能保持生命的健康长寿。中医学认为,人的形体与精神活动具有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形为神之基,神为形之主;无形则神无以生,无神则形不可活。这种“形神合一”或称“形与神俱”的生命观,是“形神共养”养生原则的理论依据。中医养生的方法很多,总而言之,不外“静神”与“动形”两端,即所谓“守神全形”和“养形全神”。形神共养,神为首务,神明则形安。神为生命的主宰,宜于清静内守,而不宜躁动妄耗。通过清静养神、四气调神、积精养神、修性怡神、气功练神等,以保持神气的清静,加强精神修养,使寿命得以延长。

形体是生命的基础,神依存于形,有了形体,才有生命,有了生命方能产生精神活动和具有生理功能。形盛则神旺,形衰则神衰,形谢则神灭。形体的动静盛衰,关系着精、气、神的兴衰存亡。中医养生学主张动以养形,以形劳而不倦为度。通过劳动、舞蹈、散步、导引、按摩等,以运动形体、调和气血、疏通经络、通利九窍、健身延年。动以养形,静以养神,动静结合,只有形神共养,刚柔相济,达到调神与强身的统一,才符合生命活动的客观规律,有益于健康和长寿。

(三)保精护肾

保精护肾,指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来调养肾精,使精气充足、体健神旺,从而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肾精不仅是繁衍人类的生命之源,亦是生命活动的重要基本物质。精化气,气生神,神御形,精是气、形、神的基础。肾为先天之本,主封藏,内涵元阴元阳,以维持全身阴阳平衡。故精和肾的正常与否,是决定人体是否健康长寿的关键因素。肾易虚而难盈,精易泄而难秘,因此,保精护肾实为养生健体、抗衰老的中心环节。保养肾精的原则,首重于节欲保精,使精气充盛,有利于心身健康。节欲并非禁欲,乃房事有节之谓。若恣情纵欲,施泄过多,则精液枯竭,真气耗散而未老先衰。保精护肾之法甚多,除节制房事外,尚有运动保健、导引固肾、按摩益肾、食疗补肾和药物调治等。

(四)调养脾胃

调养脾胃,指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来调护保养脾胃,发挥脾升胃降协调、受纳运化相因、水谷精气充足、营养脏腑经络及四肢百骸的功能。脾胃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人体脏腑、营卫经络、形体官窍,无不仰仗于脾胃,元气之滋养全在脾胃。五脏六腑皆受气于胃,方能发挥正常作用。故脾胃之强弱与人体之盛衰、生命之寿夭关系甚为密切。
  《景岳全书·脾胃》说:“土气为万物之源,胃气为养生之主。胃强则强,胃弱则弱,有胃则生,无胃则死,是以养生家当以脾胃为先。”脾胃健旺,水谷精微化源充盛,则精气充盛,脏腑功能强盛,形健神旺。脾胃为气机升降之枢纽,脾胃协调,可促进和调节机体新陈代谢,保证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调养脾胃之法,原则是益脾气、养胃阴,用药首当注意升降,次则当防过偏,寒勿过凉,热勿过燥,以免伤胃。此外,节饮食以和胃健脾,调精神以疏肝理脾,常运动以和胃化食,防劳倦以养脾气,均为健运脾胃、调养后天的重要方法。先天之本在肾,后天之本在脾,先天生后天,后天养先天,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总之,养生的目标追求健康生存的高质量和生命寿限的延长,往往是在生命常态状况下的长期行为。合理的养生,能够为预防奠定良好的基础,能够更有效地防止疾病的发生。

第二节 治未病

中医学历来重视预防,早在《内经》就提出“治未病”的预防思想。《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指出:“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这为后世医家对中医预防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其后,《难经》《金匮要略》等医籍对中医“治未病”思想多有阐发。唐·孙思邈对《内经》的“治未病”理论进行深化,如《备急千金要方·论诊候》提出:“古人善为医者,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将疾病分为未病、欲病、已病三类,这是中医学最早的三级预防概念,亦与现代预防医学的三级预防思想甚为相合。

治未病,是中医学的预防思想,包括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和愈后防复三个方面。

一、未病先防

未病先防,指在疾病未发生之前,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增强机体的正气,消除有害因素的侵袭,以防止疾病的发生。这是中医预防疾病,防重于治思想的突出体现。疾病的发生,主要关系到邪正盛衰。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主导因素,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因此,未病先防,必须从增强人体正气和防止病邪侵害两方面入手。

(一)扶助机体正气

1.顺应自然

自然界四时气候和昼夜晨昏等变化,必然影响人体,使之发生相应的生理和病理反应。只有顺应自然变化而摄生,才能保障健康,避免邪气侵害,减少疾病发生。据此《素问·上古天真论》提出“法于阴阳”“和于术数”的顺时养生原则。法,即效法、顺应;阴阳,指自然界变化规律;和,为调和,协调;术数,即修身养性之术。人们应顺应季节、气候的变化规律,能动地调节衣食起居,采取修身养性的方法,从而摄生防病。

2.调畅情志

人的精神情志活动与机体的生理、病因有着密切关系。突然、强烈或持续的精神刺激,不仅可以直接伤及脏腑,引起气机紊乱,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病,而且可使正气内虚,抗病能力下降,容易感受病邪而诱发疾病。如怒伤肝而气上,喜伤心而气缓,悲伤肺而气消,思伤脾而气结,恐伤肾而气下等。在疾病过程中,情志失调,又可致病情恶化。因此,《内经》重视精神调养,要求做到“恬淡虚无”。恬,安静;淡,平淡;虚,即虚怀若谷,虚己以待物;无,是没有过分的私欲妄想。胸怀开朗乐观,心情舒畅,精神愉快,则人体气机调畅,气血和平,正气旺盛,对于预防疾病发生和发展,促进病情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3.饮食有节

饮食要有节制,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倡定时定量,不可过饥过饱,以免损伤胃肠功能。注意不可过食肥甘厚味,否则易于化生内热,甚至引起痈疽疮*等。克服饮食偏嗜,保持食性的寒温适中,不可过食辛温燥热、生冷寒凉。并注意饮食种类搭配和膳食结构的合理,平衡膳食,提倡全面合理营养的食养思想。此外,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4.起居有常

起居有常是指生活起居要有一定的规律。中医学重视起居作息的规律性,要求人们要顺应四时和昼夜的变化,安排适宜的作息时间,以达到增进健康和预防疾病的目的。还要注意劳逸适度,弛张结合。人需要一定的体力劳动,使气血流畅,促进身体健康。若劳逸失度则有损健康,过劳则耗伤气血,过逸又可致气血阻滞,均可引起疾病的发生。
  《素问·上古天真论》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5.锻炼身体

“生命在于运动。”经常锻炼身体,可使人体气机调畅,血脉流通,关节活利,筋骨肌肉壮实,体魄强健,才能增强体质,提高抗病力,减少疾病的发生,促进健康长寿,而且对某些慢性病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锻炼身体的要点有三:一是运动量要适度,要因人而宜,做到“形劳而不倦”;二是要循序渐进,运动量由小到大;三是要持之以恒。

(二)防止病邪侵害

1.避其邪气

邪气是导致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有时甚至可变为主要因素,如各种冻伤、烧烫伤、电击伤、化学伤、虫兽伤、交通伤害等,故未病先防除调养身体,培养正气,提高抗病能力之外,还要特别注意避免病邪的侵害。《素问·上古天真论》说:“虚邪贼风,避之有时。”即适时躲避外邪的侵害,包括顺应四时,防止四时不正之气的侵害,如春季防风邪,夏日防暑邪,秋天防燥邪,冬天防寒邪等;避疫*,预防疠气之染易;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用心防范,防止外伤和虫兽伤害;讲究卫生,防止环境、水源和食物的污染等。

2.药物预防

事先使用某些药物,可提高机体的抗邪能力,有效地防止病邪的侵袭,从而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亦是防病于未然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方法,尤其在预防疫病流行方面更具有重要意义。《素问·刺法论》有“小金丹……服十粒,无疫干也”的记载。我国16世纪就发明了人痘接种术预防天花,开创了人工免疫之先河,为后世预防接种的发展做出极大的贡献。近年来,在中医预防理论的指导下,用中草药预防疾病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用板蓝根、大青叶预防流感、腮腺炎,用马齿苋预防菌痢,用茵陈、贯众预防肝炎等,都是用之有效、简便易行的方法。在SARS和甲型H1N1流感等疫病的预防上,中药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既病防变

既病防变,指在疾病发生之后,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以防止疾病的发展和传变。

(一)早期诊治

疾病过程中,由于邪正斗争和消长,疾病的发展,多会出现由浅入深,由轻到重,由较单纯到复杂的发展变化。外感病初期,邪未深入,脏腑气血未伤,正气未衰,病情轻浅,自然治之较易,故诊治越早,疗效越好。即使内伤杂病,包括许多重病难病,也越早诊治效果越好,否则容易延误病情,甚至丧失治疗良机,酿成大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另外,某些疾病处于亚临床阶段,常有一些细微征兆,医者必须善于发现疾病苗头,做到早期正确的诊断,进行及时有效和彻底的治疗。
  《医学心悟·医中百误歌》谓:“见微知著,弥患于未萌,是为上工。”

(二)防止传变

防止传变,指认识和掌握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及其传变途径,早期诊断,并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治措施,从而制止疾病的发展或恶化。掌握不同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传变的规律,才能在早期诊治过程中,既着眼于当前病证,又能前瞻性地采取措施避免传变的发生。防止传变主要包括阻截病传途径与先安未受邪之地两个方面。

1.阻截病传途径

各种疾病的传变是有其一定的规律和途径的。如外感热病的六经传变,卫气营血传变,三焦传变;内伤杂病的五脏之间母子相及与相乘相侮传变、表里传变、经络传变等。根据疾病各自的传变规律,及时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截断其传变途径,是阻断病情发展或恶化的有效方法。如麻疹初起,疹*未透,易内传于脏腑,转为重证。应及时采取宣透之药发表透疹,促使邪*随汗由表而泄,以防其内犯脏腑。若疹*已侵及于肺,则应肃清肺热,透其疹*,以阻止其传入心包或中焦。

2.先安未受邪之地

由于人体“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多传其所胜”
  (《素问·玉机真脏论》)。因此,在临床诊治疾病中,不但要对病位之所进行诊治,而且应该根据疾病发展传变规律,对尚未受邪而可能即将被传及之处,事先给予调养、充实以安抚,则可以阻止病变传至该处,达到防止其传变,终断其发展的目的。这种根据疾病传变规律,实施预见性治疗,以控制其传变的防治原则,清代医家叶天士称之为“务必先安未受邪之地”。

在具体运用中,可根据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五脏的整体规律、经络相传规律等,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治。如《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说:“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主张在治疗肝病的同时,常配以调理脾胃的药物,使脾气旺盛而不受邪,以防肝病传脾。又如在温热病发展过程中,由于热邪伤阴,胃阴受损,病势进一步发展,则易耗及肾阴,据此清代医家叶天士主张在甘寒以养胃阴的方药中,加入咸寒滋养肾阴的药物,从而防止肾阴的耗损,都是既病防变法则具体应用的范例。

三、愈后防复

愈后防复,指在疾病初愈、缓解或痊愈时,要注意从整体上调理阴阳,维持并巩固阴阳平衡的状态,预防疾病复发及病情反复。
  《素问·至真要大论》指出:“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

中医学认为,疾病就是人体在邪正斗争作用下出现的阴阳失衡状态,而治疗目的就是调整阴阳的偏盛偏衰,通过扶弱抑强、补虚泻实、温寒清热、升降沉浮来调理气血、疏通经络、调和脏腑、固护正气,以期达到阴阳平衡。患者初愈后,阴阳刚刚达到新的平衡,一般而言,大多仍有邪气留恋之势,机体处于不稳定状态,生理功能尚未完全恢复,这就要求在病愈或病情稳定之后,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采取综合措施,促使脏腑经络功能尽快恢复正常,以达到邪尽病愈,扶助正气,消除宿根,避免诱因,防其复发之目的。如《素问·热论》在论述热病的护理与饮食禁忌时指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热病初愈,但还有余热未尽,蕴藏在内,脾胃虚弱,胃气未复的状况,若食肉或多食,则会伤及脾胃,助长热邪而复发疾病,提示当此之时,一定要注意饮食调护和禁忌,促进疾病痊愈,健康恢复。

第三节 治 则

“治病求本”是中医学治疗疾病的指导思想。治病求本,指在治疗疾病时,必须寻找出疾病的根本原因,抓住疾病的本质,并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的指导思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治病必求于本。”本,即阴阳。后世引申为疾病的本质。“求本”,实际上就是探求病因病机,确立证候。治病求本是整体观念与辨证论治在治疗观中的体现,是中医治疗疾病的指导思想,位于治则治法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

治则,是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对临床立法、处方、遣药等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治则是针对疾病所表现出的共性病机而确立的。疾病之基本病机,可概括为邪正盛衰、阴阳失调、脏腑失调、精气血津液失常等,因而,正治反治、治标治本、扶正祛邪、调整阴阳、调理脏腑、调理精气血津液及三因制宜等,均属于基本治则。

治法是治疗疾病的方法,治法与治则有别。治则是治疗疾病的准则,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和指导性,相对稳定和规范。治法是在一定治则指导下制定的治疗疾病的具体治疗大法、治疗方法和治疗措施,较为具体,相对灵活,具有多样性。其中,治疗大法是针对一类相同病机的证候而确立的,如汗、吐、下、和、清、温、补、消八法以及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等治疗大法,其适应范围相对较广,是治法中的较高层次。治疗方法则是在治疗大法限定范围之内,针对某一具体证候所确立的具体治疗方法,如辛温解表、镇肝息风、健脾利湿等,可以决定选择何种治疗措施。治疗措施,是在治法指导下对病证进行治疗的具体技术、方式与途径,包括药治、针灸、按摩、导引、熏洗等,是治法中的直接层次。

治则与治法又有联系。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指导治法的总原则,对治法的选择和运用具有普遍性意义;治法则是从属于一定治则的具体治疗大法、治疗方法及治疗措施,其针对性较强,是治则理论在临床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概括言之,治则指导治法,治法从属于治则。如就邪正关系而言,扶正祛邪是治疗的基本原则。在这一总原则的指导下,针对不同的虚证而采取的益气、养血、滋阴、扶阳等治法及相应的治疗手段就是扶正这一治则的具体体现;而针对不同的实证,采取发汗、清热、活血、涌吐、泻下等治法及相应的治疗手段就是祛邪这一治则的具体体现。

本节重点阐述正治与反治、治标与治本、扶正祛邪、调整阴阳、调和脏腑、调理精气血津液、三因制宜等基本治疗原则。

一、正治与反治

在错综复杂的疾病过程中,有疾病本质与临床征象一致者,有疾病本质与临床征象不完全一致者,故有正治与反治的不同。

正治与反治,是指所用药物性质的寒热、补泻效用与疾病的本质、现象之间的从逆关系而言,即《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一)正治

正治,指采用与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的治则。由于采用方药或措施的性质与证候的性质相逆,如热证用寒药,故又称“逆治”。

正治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相一致的病证。由于疾病的性质有寒、热、虚、实之别,所以正治法有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之分。

1.寒者热之

即以热治寒,指用温热方药或具有温热功效的措施而治疗寒性病证的治法。如表寒证用辛温解表方药,里寒证用辛热温里方药等。

2.热者寒之

即以寒治热,指用寒凉方药或具有寒凉功效的措施而治疗热性病证的治法。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方药,里热证用苦寒清里方药等。

3.虚则补之

指用补益方药或具有补益功效的措施而治疗虚性病证的治法。如阳虚用温阳方药,阴虚用滋阴方药,气虚用益气方药,血虚用补血方药等。

4.实则泻之

指用攻伐方药或具有攻伐功效的措施而治疗实性病证的治法。如食滞用消食导滞方药,水饮内停用逐水方药,瘀血用活血化瘀方药,湿盛用祛湿方药等。

(二)反治

反治,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治则。由于采用的方药性质与病证中假象的性质相同,故又称为“从治”。

反治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不完全符合的病证。反治用药虽然是顺从病证的假象,却是与证候本质相反,故仍然是在治病求本思想指导下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的治疗。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热因热用

即以热治热,是指用温热方药或具有温热功效的措施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治法。适用于真寒假热证,即阴寒内盛,格阳于外,形成里真寒外假热的病证。由于阴寒充盛于内,阳气被格拒于外,临床既可见身反不恶寒,面赤如妆等外假热之象;但由于阴寒内盛是病本,故同时也见下利清谷,四肢厥逆,脉微欲绝,舌淡苔白等内真寒的表现。因此,虽然治疗假热,但实则仍为用温热方药以治其本。

2.寒因寒用

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凉方药或具有寒凉功效的措施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治法。适用于里热炽盛,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如热厥证,由于里热盛极,阳气郁阻于内,不能外达于肢体起温煦作用,并格阴于外而见手足厥冷,脉沉伏之假寒之象。但细究之,患者手足虽冷,但胸腹灼热而欲掀衣揭被,或见恶热,烦渴饮冷,小便短赤,舌红绛,苔*等里真热的征象。此为阳热内盛,深伏于里所致,外在寒象是假,里热盛极才是病之本质,故须用寒凉药清其里热。

3.塞因塞用

即以补开塞,是指用补益、固涩方药或具有补益、固涩功效的措施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治法。适用于因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如血虚经闭,由于血液化源不足,故当补益气血而充其源,则无须用通药而经自来。或肾虚癃闭,由于肾阳虚衰,推动蒸化无力而致的尿少癃闭,当温补肾阳,温煦推动尿液的生成和排泄,则小便自然通利。或脾虚腹满,由于脾气虚弱,运化失常,出现纳呆、脘腹胀满、大便不畅,当采用健脾益气的方药治疗,使其恢复正常的运化及气机升降,则症状自减。因此,以补开塞,表面上使用补益之法治疗闭塞不通症状,实则仍是针对病证虚损不足本质而治。

4.通因通用

即以通治通,是指用通利方药或具有通利功效的措施来治疗具有通泻症状的治法。适用于因实邪内阻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一般情况下,对泄泻、崩漏、尿频等症,多用止泻、固冲、缩尿等法。但如果泄泻、崩漏、尿频等症状出现在实性病证中,则当以通治通。如食滞泄泻,由于食滞内停,阻滞胃肠,致腹痛泄泻,泻下物臭如败卵,治疗不仅不能止泄,相反应消食导滞攻下,推荡积滞,使食积去而泄自止。或瘀血崩漏,由于瘀血内阻,血不循经所致的崩漏,如用止血药,则瘀阻更甚而血难循其经,出血难止,此时当活血化瘀,瘀去则血自归经而出血自止。或湿热淋证,由于膀胱湿热而致的淋证,见尿频、尿急、尿痛等症,以利尿通淋而清其湿热,则症状自消。因此,通因通用,表面上是使用通利之法治疗通泻症状,实则仍是针对邪实本质而治。

正治与反治相同之处,都是针对疾病的本质而治,故同属于治病求本的范畴。但是,正治与反治有所不同:一是概念内涵有别,就各自采用方药的性质、效用与疾病的本质、现象间的关系而言,方法上有逆从之分;二是适应病证有别,病变本质与临床表现相符者,采用正治;病变本质与临床表现不完全一致者,则适于用反治。在临床上,大多数疾病的本质与其征象的属性比较一致的,因而正治是最常用的一种治疗法则。

二、治标与治本

治标和治本,首见于《素问·标本病传论》。标和本的概念是相对的,标本关系常用来概括说明事物的本质与现象、因果关系以及病变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先后关系等。一般而言,从医患关系来说,患者为本,医生为标;从邪正关系来说,人体正气为本,致病邪气为标;从病因与症状关系来说,病因为本,症状为标;从疾病先后来说,旧病、原发病为本,新病、继发病为标;从疾病病位来说,病在内在下为本,病在外在上为标,脏腑精气病为本,肌表经络病为标等。可见,标本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在临床上,掌握了疾病的标本关系,就能准确地分清病证的主次先后与轻重缓急,对于从复杂的疾病矛盾中找出和处理其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针对临床病证中标本主次的不同,采取“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标本兼治”的法则,以达到治病求本的目的。标本先后的基本治则,对临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缓则治本

缓则治本,指病势缓和,病情缓慢,先治其本,本病愈而标病自除。多用于慢性疾病,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或病势向愈,正气已虚,邪尚未尽之际。如痨病肺肾阴虚之咳嗽,肺肾阴虚是本,咳嗽、潮热、盗汗是标,标病不至于危及生命,故治疗多不选用单纯止咳、敛汗之剂来治标,而采用滋补肺肾之阴以治其本,本病得以恢复,咳嗽盗汗等诸症也自然会消除。再如气虚自汗,气虚不能固摄津液为本,自汗为标。单用止汗之剂,难以奏效,此时应益气固表以治其本,气复则自能收摄汗液。缓则治本,一般对慢性疾病或急性疾病的恢复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急则治标

急则治标,指标病危急,先治其标,标病缓解再治本病。一般适用于:一是卒病且病情非常严重,治暴病不宜缓,初病邪未深入,当急治以去其邪,邪去则正气不伤,患者易于恢复;二是在疾病过程中,出现危及生命的某些症状时,如大出血病变,出血为标,出血之因为本,但其势危急,故必以止血治标为首务,待血止后再治出血之因以图本;三是疾病过程中出现某些急重症状,或症状不除,无法进行治疗时,则当权变而先治其标。如病因比较明确的剧痛,频繁呕吐,不能服药或二便不通等,可分别采用缓急止痛、降逆止呕、通利二便等治标之法,以先缓解危急,再图其本;四是某些慢性病患者,原由宿疾复感邪气,当旧病缓和,新病较急时,每应先治其标,待新病愈后,再治宿疾而治本。如水臌患者,就原发病与继发病而言,鼓胀多是在肝病基础上形成,则肝血瘀阻为本,腹水为标,如腹水不重,则宜化瘀为主,兼以利水;但若腹水严重,腹部胀满,呼吸急促,二便不利时,则为标急,此时当先治标病之腹水,待腹水减退,病情稳定后,再治其肝病。

必须指出,所谓“急则治标,缓则治本”,不能绝对化。急的时候也未尝不须治本,如亡阳虚脱时,急用回阳救逆的方法,就是治本;大出血之后,气随血脱时,急用独参汤益气固脱也是治本。不论标本,急者先治是一条根本原则。同时,缓的时候也不是不可治标,虚人感冒患者可在补虚基础上用解表药兼治其标。总之,治病求本是治疗的根本原则,急则治标只是一时权宜之计,是为了更好地治本。一旦标病缓解后,仍当治疗其本,以获长久疗效。

(三)标本兼治

标本兼治,指标病与本病并重,应治标与治本兼顾,是在标病与本病俱急,或标病与本病俱缓之时采取的一种治则。若采取单治本病或单治标病方法,均不能适应病证治疗的要求时,则必须标本兼顾同治,才能获得好的治疗效果。如痢疾患者,饮食不进是正气虚(本),下痢不止是邪气盛(标)。此时,标本俱急,须以扶正药与清化湿热药同时并用,这就是标本兼治。脾虚气滞患者,脾虚为本,气滞为标,既用人参、白术、茯苓、甘草等健脾益气以治本,又配伍木香、砂仁、陈皮等理气行滞以治标。根据病情需要,标本兼治,不但并行不悖,更可相得益彰。

总之,病证之变化有轻重缓急、先后主次之不同,因而标本的治法运用也就有先后与缓急、单用或兼用的区别,这是中医治疗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的体现。一般来说,凡病势发展缓慢者,当从本治;发病急剧者,首先治标;标本俱急、或标本俱缓者,又当标本兼治,最终达到治病求本的目的。

三、扶正与祛邪

正邪相搏,双方的盛衰消长决定着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正能胜邪则病退,邪能胜正则病进。因此,扶助正气,祛除邪气,改变邪正双方力量的对比,使疾病早日向好转、痊愈的方向转化,是指导临床治病的一个重要治则。

(一)扶正祛邪的概念

扶正,即扶正固本,指用扶持助长机体正气的治则,使正气充足以消除病邪,恢复健康。适用于各种虚证,即所谓“虚则补之。”益气、养血、滋阴、温阳、填精、生津等,以及补养各脏的精气阴阳等,均是扶正治则下确立的具体治疗方法。

祛邪,即祛除邪气,指用祛除病邪的治则,使邪去正复,恢复健康。适用于各种实证,即所谓“实则泻之。”发汗、涌吐、攻下、消导、化痰、活血、散寒、清热、解*、祛湿等,均是祛邪治则下确立的具体治疗方法。

(二)扶正祛邪的运用

扶正与祛邪,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则,一是针对正气不足,一是针对邪气盛实,但在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过程中,邪正双方的盛衰变化密切相关,因此,扶正与祛邪之间也是相互为用、相辅相成的。扶正,增强了正气,有助于机体抗御和祛除病邪,即所谓“正胜邪自去”;祛邪能排除病邪对机体的侵害与干扰,达到保护正气,恢复健康的目的,即所谓“邪去正自安”。

扶正祛邪在运用上要掌握好以下原则:①攻补应用合理,即扶正用于虚证,祛邪用于实证;②辨清先后主次:对虚实错杂证,应根据虚实的主次与缓急,决定扶正祛邪运用的先后与主次;③扶正不留邪,祛邪不伤正。具体运用如下:

1.单独运用

(1)扶正扶正原则,适用于正虚为主的虚证或真虚假实证。一般多用于某些慢性疾病,或疾病的后期、恢复期,或素体虚弱之人。在运用时,应当分清虚证所在的脏腑经络等具体部位,以及精气血津液的何种虚衰,还应适当掌握用药的缓峻及剂量。虚证一般宜缓图,少用峻补,免成药害。

(2)祛邪祛邪适用于邪实为主的实证或真实假虚证。一般多用于外感病初期、极盛期,或疾病过程中出现痰饮、水湿、瘀血等病理产物,而正气尚可耐受攻伐的状况。在运用时,应当辨清病邪性质、强弱、所在病位,进而采用相应的治法。同时,还应注意中病则止,以免用药太过而伤正。

2.同时运用

扶正与祛邪的同时使用,即攻补兼施,适用于正虚邪实、虚实错杂,但二者均不甚重的虚实夹杂的病证。运用这一原则时,一是要注意分清扶正与祛邪主次关系;二是要尽可能做到扶正而不留邪,祛邪而不伤正。由于病证虚实有主次之分,因而扶正与祛邪治则在同时使用时亦有主次之别。

(1)扶正兼祛邪即扶正为主,辅以祛邪。适用于以正虚为主的虚实夹杂证。如气虚感冒,应以补气为主兼以解表。

(2)祛邪兼扶正即祛邪为主,辅以扶正。适用于以邪实为主的虚实夹杂证。如温热病过程中,邪势亢盛,阴液被耗,表现为壮热汗多,心烦口渴,咽干舌燥,可用清热为主,兼以养阴液之法治疗。

3.先后运用

扶正与祛邪的先后运用,也适用于虚实夹杂证。主要是根据虚实的轻重缓急而变通使用。

(1)先祛邪后扶正即先攻后补。适用于虽然邪盛、正虚,但正气尚可耐攻,以邪气盛为主要矛盾,若兼顾扶正反会助邪的病证。如瘀血所致的崩漏证,因瘀血不去,崩漏难止,虽补血而血虚难复。故应先活血化瘀,然后再进行补血。

(2)先扶正后祛邪即先补后攻。适用于正虚邪实,邪虽盛尚不甚急,而机体过于虚弱,正气虚衰不耐攻伐的情况。若同时兼顾祛邪非但邪气难除,反而更伤正气,必须先用补法扶正,使正气逐渐恢复到能承受攻伐时再攻其邪。如某些虫积患者,因病久正气大虚,不宜即行驱虫,应先用健脾和胃以扶正,使正气得到一定恢复时,再给予驱虫消积治疗。

总之,扶正祛邪的应用,应知常达变,灵活运用,据具体情况而选择不同的用法。

四、调整阴阳

调整阴阳,指根据机体阴阳盛衰的变化而损其有余或补其不足,使之重归于和谐平衡。从根本上讲,人体患病是阴阳之间协调平衡遭到破坏,出现了偏盛偏衰的结果。故调整阴阳,“以平为期”是中医治疗疾病的根本法则。《素问·至真要大论》说:“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

(一)损其有余

损其有余,即“实则泻之”,适用于人体阴阳失调中阴或阳偏盛有余的实证。

1.热者寒之

对“阳胜则热”所致的实热证,宜用寒凉药物以清泻其偏盛之阳热,此即“热者寒之”之法。若在阳偏盛的同时,由于“阳胜则阴病”,导致阴气亏虚,此时不宜单纯地清其阳热,而须兼顾阴气的不足,即清热的同时,配以滋阴之品,即祛邪为主兼以扶正。

2.寒者热之

对“阴胜则寒”所致的实寒证,宜用温热药物以消解其偏盛之阴寒,此即“寒者热之”之法。若在阴偏盛的同时,由于“阴胜则阳病”,导致阳气不足,此时不宜单纯地温散其寒,还须兼顾阳气不足,即在散寒的同时,配以扶阳之品,同样是祛邪为主兼以扶正之法。

(二)补其不足

补其不足,即“虚则补之”,适用于人体阴阳失调中阴阳偏衰的虚证。

1.阴阳互制之调补阴阳

对“阴虚则热”所出现的虚热证,治宜滋阴以抑阳,即唐·王冰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素问·至真要大论》注语)。《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称之为“阳病治阴”。“阳病”指的是阴虚导致阳气相对偏亢,治阴即补阴之意。

对“阳虚则寒”所出现的虚寒证,治宜扶阳以抑阴,即王冰所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素问·至真要大论》注语)。《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称之为“阴病治阳”。“阴病”指的是阳虚导致阴气相对偏盛,治阳即补阳之意。

2.阴阳互济之调补阴阳

对于阴阳偏衰的虚热及虚寒证的治疗,明·张介宾提出“阴中求阳”与“阳中求阴”的治法,见于《景岳全书·新方八阵》:“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此即阴阳互济的方法。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因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故治疗阴虚证时,在滋阴剂中适当佐以补阳药,即所谓“阳中求阴”。治疗阳虚证时,在助阳剂中适当佐以补阴药,即所谓“阴中求阳”。

3.阴阳双补

由于阴根于阳,阳根于阴,故阴虚可累及阳,阳虚可累及阴,从而出现阴阳两虚的病证,治疗时当阴阳双补。但须分清主次而用,阳损及阴者,以阳虚为主,则应在补阳的基础上辅以滋阴之品;阴损及阳者,以阴虚为主,则应在滋阴的基础上辅以补阳之品。

应当指出,阴阳互济之调补和阴阳双补两法,虽然用药上都是滋阴、补阳并用,但主次分寸不同,且适应证候有所区别。

4.回阳救阴

此法适用于阴阳亡失者。亡阳者,当回阳以固脱;亡阴者,当救阴以固脱。由于亡阳与亡阴二者均为极危重证候,皆属气脱病机,故治疗时都要施以峻剂补气固脱,常用人参等药物。

此外,对于阴阳格拒所致寒热真假病证的治疗,以反治为治则。阳盛格阴所致的真热假寒证,治宜寒因寒用;阴盛格阳所致的真寒假热证,治宜热因热用。

总之,运用阴阳学说以指导治疗原则的确定,其最终目的在于选择有针对性的调整阴阳之措施,以使阴阳失调的异常情况复归于协调平衡的正常状态。

五、调和脏腑

人体是以五脏为中心的有机整体,脏与脏、脏与腑、腑与腑之间,生理上相互协调,相互为用,在病机上也相互影响。一脏有病可影响他脏,他脏有病也可影响本脏。因此,调和脏腑就是在治疗脏腑病变时,既要考虑一脏一腑之阴阳气血失调,更要注意从整体入手调和各脏腑之间的关系,使之重新恢复平衡状态,这是调和脏腑的基本原则。

(一)顺应脏腑生理特性

五脏藏精气而不泻,六腑传化物而不藏。脏腑的阴阳五行属性、气机升降出入规律、四时通应,以及喜恶在志等有所不同,故调和脏腑须顺应脏腑之特性而治。如脾胃属土,脾为阴土,阳气宜损;胃为阳土,阴气易伤;脾喜燥恶湿,胃喜润恶燥;脾气主升,以升为顺,胃气主降,以降为和。故治脾常宜甘温、辛散之剂以助其升运,而慎用阴寒之品以免助湿伤阳;治胃常用甘寒之剂以生津润燥,降气和胃之剂以助其通降,而慎用温燥之品以免伤其阴。

根据脏腑生理特性,六腑传化物而不藏,以通为用,以降为和,五脏藏精气而不泻,以藏为贵,故有“实则泻腑,虚则补脏”之治。六腑之实自当泻腑以逐邪,如阳明腑实证之胃肠热结,用承气汤以荡涤胃肠之实热;而五脏之实亦可泻腑以祛邪,如肝经湿热,可借清泄肠道,渗利小便,使湿热从二便而出。五脏之虚自当补虚以扶正,如脾气虚证以四君子汤补脾益气,肾阳虚证以金匮肾气丸温阳补肾等;而六腑之虚亦可借补脏以扶正,如膀胱气化无权而小便频多,甚则遗溺,多从补肾固摄而治;小肠泌别清浊功能低下,多从脾肾治之等。

(二)调和脏腑阴阳气血

脏腑是人体生命活动的中心,脏腑阴阳气血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脏腑的阴阳气血失调是脏腑病和改变的基础。因此,调理脏腑阴阳气血是调和脏腑的基本原则。

脏腑的生理功能不一,其阴阳气血失调的病机变化也不尽一致。因此,应根据脏腑病机变化,或虚或实,或寒或热,予以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如肝藏血而主疏泄,以血为体,以气为用,性主升发,宜条达舒畅,病机特点为肝气肝阳常有余,肝阴肝血常不足等,其病变主要有气和血两个方面,气有气郁、气逆,血有血虚、血瘀等。故治疗肝病重在调气、补血、和血,结合病因予以清肝、滋肝、平肝等。

(三)调和脏腑相互关系

1.根据五行生克规律调和脏腑

(1)根据五行相生规律确立治则治法临床上运用五行相生规律来治疗疾病,其基本治疗原则是补母和泻子,即“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难经·六十九难》)。

补母,即“虚则补其母”,指一脏之虚证,不仅可以补其本脏进行治疗,同时还可依据五行相生规律,补其“母脏”,通过相生作用而促其恢复。适用于母子关系的虚证。如肝血不足,除须用补肝血的药物外,还可以用补益肾精的方法,通过“水生木”的作用促使肝血的恢复。

泻子,即“实则泻其子”,指一脏之实证,不仅可以泻除本脏亢盛之气,同时还可依据五行相生规律,泻其子脏以泻除其母脏的亢盛之气。适用于母子关系的实证。如肝火炽盛,除须用清泻肝火的药物外,还可以用清泻心火的方法,以消除亢盛的肝火。

根据五行相生规律确立的治法,包括滋水涵木法、益火补土法、培土生金法、金水相生法、益木生火法。

滋水涵木法,是滋肾阴以养肝阴的治法,又称滋肾养肝法、滋补肝肾法。适用于肾阴亏损而肝阴不足,甚或肝阳上亢之证。

益火补土法,是温肾阳以补脾阳的治法,又称温肾健脾法、温补脾肾法。适用于肾阳衰微而致脾阳不振之证。

必须说明的是,按五行生克次序来说,心属火,脾属土,火不生土应当是心火不生脾土,而益火补土应当是温心阳以暖脾土。但自命门学说兴起以来,多认为命门之火具有温煦脾土的作用。因此,目前临床上多将“益火补土”法用于肾阳(命门之火)衰微而致脾失健运之证,而少指心火与脾阳的关系。

培土生金法,是健脾生气以补益肺气的治法。主要用于脾气虚衰,生气无源,以致肺气虚弱之证。若肺气虚衰,兼见脾运不健者,亦可应用。

金水相生法,是滋养肺肾之阴的治法,亦称滋养肺肾法。主要用于肺阴亏虚,不能滋养肾阴,或肾阴亏虚,不能滋养肺阴的肺肾阴虚证。

益木生火法,是补肝血以养心血的治法。主要用于肝血不足,不能滋养心血,以致心肝血虚之证。

(2)根据五行相克规律确立治则治法临床上运用五行相克规律来治疗疾病,其基本治疗原则是抑强和扶弱。

五脏相克关系异常而出现的相乘、相侮等病机变化的原因,不外乎“太过”和“不及”两个方面。“太过”者属强,表现为功能亢进;“不及”者属弱,表现为功能衰退。因而治疗上须同时采取抑强和扶弱的治疗原则,并侧重于制其强盛,使弱者易于恢复。若一方虽强盛,而尚未发生克伐太过时,亦可利用这一治则,预先加强其所胜的力量,以阻止病情发展。

抑强,适用于相克太过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肝气横逆,乘脾犯胃,出现肝脾不调、肝胃不和之证,称为“木旺乘土”,治疗应以疏肝平肝为主。又如木本克土,若土气壅滞,或脾胃湿热或寒湿壅脾,不但不受木之所克,反而侮木,致使肝气不得疏达,称为“土壅木郁”,治疗应以运脾祛邪除湿为主。抑其强者,则其弱者功能自然易于恢复。

扶弱,适用于相克不及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脾胃虚弱,肝气乘虚而入,导致肝脾不和之证,称为“土虚木乘”,治疗应以健脾益气为主。又如土本制水,但由于脾气虚弱,不仅不能制水,反遭肾水之反制而出现水湿泛滥之证,称为“土虚水侮”,治疗应以健脾为主。扶助弱者,加强其力量,可以恢复脏腑正常功能。

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确立的治法,包括抑木扶土法、泻火润金法、培土制水法、佐金平木法、泻南补北法。

抑木扶土法,是疏肝健脾或平肝和胃以治疗肝脾不和或肝气犯胃病证的治法,又称疏肝健脾法、调理肝脾法(或平肝和胃法)。适用于木旺乘土或土虚木乘之证。临床应用时,应依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对抑木和扶土法有所侧重。如用于木旺乘土之证,则以抑木为主,扶土为辅;若用于土虚木乘之证,则应以扶土为主,抑木为辅。

泻火润金法,是清泻心火以润肺金的治法。适用于火旺乘金之证,即心火过旺以消灼肺阴,以致肺热伤津之证。

培土制水法,是健脾利水以治疗水湿停聚病证的治法,又称为敦土利水法。适用于脾虚不运,水湿泛滥而致水肿胀满之证。

佐金平木法,是滋肺阴清肝火以治疗肝火犯肺病证的治法,也可称为“滋肺清肝法”。适用于肺阴不足,右降不及的肝火犯肺证。若属肝火亢盛,左升太过,上炎侮肺,耗伤肺阴的肝火犯肺证,当清肝平木为主,兼以滋肺阴以肃降肺气为治。

泻南补北法,是泻心火补肾水以治疗心肾不交病证的治法,又称为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济,心肾不交之证。因心属火,位南方;肾属水,位北方,故称泻南补北法。若由于心火独亢于上,不能下交于肾,则应以泻心火为主;若因肾水不足,不能上奉于心,则应以滋肾水为主。但必须指出,肾为水火之宅,肾阴虚亦可致相火偏旺,也称为水不制火,这属于一脏本身水火阴阳的偏盛偏衰,不能与五行生克中水不克火混为一谈。

总之,根据五行相生、相克规律可以确立有效的治则和治法,指导临床用药。但在具体运用时又须分清主次,要依据双方力量的对比进行全面考虑。或以治母为主,兼顾其子;或以治子为主,兼顾其母;或以抑强为主,扶弱为辅;或以扶弱为主,抑强为辅。如此,方能正确地指导临床实践,提高治疗效果。

2.根据脏腑相合关系调理

人体脏与腑的配合,体现了阴阳、表里配合的关系。脏行气于腑,腑输精于脏。生理上彼此协调,病机上又相互影响,相互传变。因此,治疗脏腑病变,除了直接治疗本脏本腑之外,还可以根据脏腑相合理论,或脏病治腑,或腑病治脏,或脏腑同治。

脏病治腑:如心合小肠,心火上炎之证,可以通利小肠而直泻心火,导心经之热从下而出,则心火自降。其他如肝实泻胆、脾实泻胃等,亦为临床常用。

腑病治脏:肾合膀胱,膀胱气化功能失常,水液代谢障碍,治肾即所以治膀胱。大便秘结,腑气不通,则肺气壅塞,而宜降肺气,亦可使腑气得顺,大便自通。

脏腑同治:脏腑病变,虽可脏病治腑,腑病治脏,但临床上多脏腑同治。如脾与胃,纳运相得,燥湿相济,升降相因,故脾病必及胃,胃病必累脾。所以,临床上常脾胃同治。

六、调理精气血津液

精气血津液是脏腑经络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生理上各有不同功用,彼此之间又相互为用。因此,调理精气血津液则是针对精气血津液失调而设的治疗原则。

(一)调精

1.补精

适用于肾精或水谷之精不足的精虚证。肾精亏虚主要表现为生长发育迟缓,生殖功能低下或不孕不育,及气血生化不足等,可以填精补髓法治之。水谷之精不足,主要表现为面*无华、肌肉瘦削、头昏目眩、疲倦乏力等虚弱状态,当治以健脾。

2.固精

适用于生殖之精或水谷之精大量丢失的失精证。生殖之精大量丢失,出现滑精,遗精,早泄,甚至精泄不止的症状,病机多为肾气不固,故治当补益肾气以摄精。水谷之精大量丢失,表现为长期尿液混浊,并兼有少气乏力,精力不支,面*无华,肌肉瘦削,失眠健忘等,治当补脾肾以摄精。

3.疏精

适用于精瘀证。精瘀见于阴器脉络阻塞,以致败精、浊精郁结滞留,难以排出;或肝失疏泄,气机郁滞而致的男子不排精之候,常伴有精道疼痛,睾丸小腹重坠,精索小核硬结如串珠,腰痛,头晕等症状,治当疏精、通络、散结。

(二)调气

1.气虚宜补

肺主一身之气,脾为气血生化之源,故补气主要是补脾肺之气,而尤以培补中气为重。先天之精气,依赖于肾藏精气的生理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先天之精气的生理效应。故气虚之极,又要从补肾入手。

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二者互根互用,故补气又常与补血相结合。

2.气滞宜疏

人体气机升降出入,多与肝主疏泄、肺主宣降、脾主升清、胃主降浊有关,故气滞多与肺、肝、脾、胃等脏腑功能失调有关。肝主疏泄,调畅全身气机,故气滞之病又以疏肝行气为先。

3.气陷宜升

气陷宜用升提之法,所谓“陷者举之”。适用于中气下陷而见囟陷,胞睑下垂,脱肛,滑泄不止,以及冲任不固所致崩中漏下,带下,阴挺,胎动不安等。

4.气逆宜降

气逆宜用降气之法。气逆于上,以实为主,亦有虚者。降气法,适于气逆实证,且宜暂用,不可久图。若因虚而逆者,补其虚而气自降,不得用降气之品。

5.气脱则固

脱有缓急,故临床上有虚脱和暴脱之分。虚者补之,涩可固脱。故气脱者每于补气固本之中加入收涩之品,以补而涩之。若属暴脱者,固涩无效,应当补阳助阴,使阴固阳潜。固涩法常与补法同用,又根据证之寒热而与温法或清法同用。气属阳,故气脱之治,多温补与固涩同用。

6.气闭则开

气闭多有清窍闭塞而昏厥,故又称开窍通闭。开窍有温开、凉开之分。气闭有虚、实之别,实则邪未减而正未衰,治当开其闭:而虚则为内闭外脱之候,当予以补气养血,回阳固脱之品。

(三)调血

1.血虚则补

心主血,肝藏血,脾生血统血,肾精可化而为血,血虚多与心、肝、脾、肾有密切关系,故补血又当区别具体情况结合补脏治疗。气为阳,血为阴,气能生血,血能载气,根据阳生阴长的理论,血虚之重证,于补血方内常加入补气药物,可收补气生血之效。血虚与阴虚常常互为因果,故对血虚而兼有阴虚者常配伍补阴之品,以加强其作用。

2.血瘀则行

血瘀治以活血、理血,总以祛瘀为要。血瘀有寒、热、虚、实之分,其治当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

3.血寒则温

血寒治以温经散寒为主,由于血寒多致血瘀,故常配伍通经活络、和血行血之法。

4.血热则凉

血热治以清热凉血为主。血得寒则凝,得温则行。血热可致血不循经而出血,故又用凉血止血之法。应用清热凉血和凉血止血等寒凉药物,要中病即止,不可过剂。出血而有明显瘀滞者,不宜大剂寒凉止血,必要时配合活血行血药。

5.出血则止

出血宜止血,有收敛止血、凉血止血、温经止血、化瘀止血之分。正确地运用止血法,必须分清出血的原因、性质和部位而辨证施治,切勿一味止血,即“见血休治血”之谓。

(四)调津液

1.滋养津液

适用于津液不足而致的肺燥、胃燥、肠燥等。调治方法,一是摄入足量的水液,二是用滋阴润燥的药物。若为实热伤津者,治宜清热生津。

2.祛除水湿痰饮

适用于水湿痰饮证。其中,湿盛者宜祛湿、化湿或利湿;水肿或腹水者,宜利水消肿;痰饮为患者,宜化痰逐饮。水液代谢障碍多责之肺、脾、肾,故水湿痰饮的调治,从脏腑而言,多从肺、脾、肾入手。

(五)调理精气血津液的关系

1.调理气与血的关系

(1)气病治血气血互相维附,气虚则血弱,气滞则血瘀,气陷则血下,气逆则血乱,气温则血滑,气寒则血凝。气病则血随之亦病。故《医家四要》曰:“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气即病矣,则血不得独行,故亦从而病焉。是以治气药中必兼理血之药。”即气病治血的理论依据。气虚宜顾其血弱,气郁宜顾其血滞,气逆宜顾其血乱,而求于气血冲和。

(2)血病治气气病血易病,血病气易伤,气血两者,和则俱和,病则同病。
  “气血俱要,而补气在补血之先,阴阳并需,而养阳在滋阴之上”
  (《医宗必读·水火阴阳论》)。此为治血之准则。治血必调气,气和则血宁。血虚者,补其气而血自生。血瘀者,行其气而血自调。出血者,调其气而血自止。

2.调理气与津液的关系

气虚而致津液化生不足者,宜补气生津。气不行津而成水湿痰饮者,宜补气、行气以行津;气不摄津而致体内津液丢失者,宜补气以摄津。津停而致气阻者,在治水湿痰饮的同时,应辅以行气导滞;气随津脱者,宜补气以固脱,辅以补津。

3.调理气与精的关系

气滞可致精阻而排精障碍,治宜疏利精气;精亏不化气可致气虚,气虚不化精可致精亏,治宜补气填精并用。

4.调理精血津液的关系

“精血同源”,故血虚者在补血的同时,也可填精补髓;精亏者在填精补髓的同时,也可补血。“津血同源”,病机常有津血同病而见津血亏少或津枯血燥,治当补血养津或养血润燥。

七、三因制宜

三因制宜,是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统称,是指临床治病要根据时令、地域、患者等具体情况,制订适宜的治疗方法。

(一)因时制宜

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的特点,制定适宜治法和方药的原则,称为“因时制宜”。因时之“时”一是指自然界的时令气候特点,二是指年、月、日的时间变化规律。
  《灵枢·岁露论》说:“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年月季节、昼夜晨昏等时间因素,既可形成自然界不同的气候特点和物候特点,同时对人体的生理活动与病机变化也带来一定影响,因此,要注意在不同的天时气候及时间节律条件下的治疗宜忌。

以季节而言,由于季节间的气候变化幅度大,故对人的生理、病变影响很大。如春夏季节,气候由温渐热,阳气升发,人体腠理疏松开泄,即使外感风寒,也应注意慎用麻*、桂枝等发汗力强的辛温发散之品,以免开泄太过,耗伤气阴;而秋冬季节,气候由凉变寒,阴盛阳衰,人体腠理致密,阳气潜藏于内,此时若病热证,也当慎用石膏、*连等寒凉之品,以防苦寒伤阳。《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曰:“用温远温,用热远热,用凉远凉,用寒远寒。”所谓“用温远温”,“远”,避之谓;前者之“温”,指药物之温,后者之“温”,指气候之温;即用温性药时,当避其气候之温,如春季慎用人参等温性药物。余者与此同义。

以月令而言,《素问·八正神明论》提出“月生无泻,月满无补,月郭空无治,是谓得时而调之”的治疗原则。提示治疗疾病时须考虑每月的月相盈亏圆缺变化规律,在针灸及妇科月经病治疗中较为常用。

以昼夜而言,日夜阴阳之气消长不同,人亦应之。因而某些病证,如阴虚的午后潮热,湿温的身热不扬而午后加重,脾肾阳虚之五更泄泻等,也具有日夜的时相特征,亦当考虑在不同的时间实施治疗。针灸“子午流注针法”,即是根据不同时辰而有取经与取穴的相对特异性,是择时治疗的最好体现。

(二)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特点,制定适宜治法和方药的原则,称为“因地制宜”。不同的地理环境,由于气候条件及生活习惯不同,人的生理活动的病变特点也有区别,所以治疗用药亦应有所差异:如我国西北地区,地势高而寒冷,其病多寒,治宜辛温;东南地区,地势低而温热,其病多热,治宜苦寒。说明地区不同,患病亦异,而治法亦当有别。即使相同的病证,治疗用药亦当考虑不同地区的特点,例如,用麻*、桂枝治疗外感风寒证,在西北严寒地区,药量可以稍重,而在东南温热地区,药量就应稍轻。

(三)因人制宜

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不同特点,制定适宜治法和方药的原则,称为“因人制宜”。不同的患者有其不同的个体特点,人的年龄大小、性别不同、体质差异等因素,常常影响着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变化,甚至决定着疾病的预后转归。因此,中医在临证治病时,非常注重患者年龄、性别、体质差异对疾病的影响,根据由于这些因素导致的病机特点,制定出最适宜病情的治法和方药。

1.年龄

年龄不同,则生理功能、病机变化各异,治宜区别对待。如小儿生机旺盛,但脏腑娇嫩,气血未充,发病则易寒易热,易虚易实,病情变化较快。因而,治疗小儿疾病,药量宜轻,疗程宜短,忌用峻剂。青壮年则气血旺盛,脏腑充实,病发则由于邪正相争剧烈而多表现为实证,可侧重于攻邪泻实,药量亦可稍重。而老年人生机减退,气血日衰,脏腑功能衰减,病多表现为虚证,或虚中夹实。因而,多用补虚之法,或攻补兼施,用药量应比青壮年少,中病即止。

2.性别

男女性别不同,各有其生理、病机特点,治疗用药亦当有别。妇女生理上以血为本,以肝为先天,临床上有经、带、胎、产诸疾及乳房、胞宫之病。月经期、妊娠期用药时当慎用或禁用峻下、破血、重坠、开窍、滑利、走窜及有*药物;带下以祛湿为主;产后诸疾则应考虑是否有恶露不尽或气血亏虚,从而采用适宜的治法。男子生理上则以精气为主,以肾为先天,病机上精气易亏,而有精室疾患及性功能障碍等特有病证,如阳痿、阳强、早泄、遗精、滑精以及精液异常等,宜在调肾基础上结合具体病机而治。

3.体质

因先天禀赋与后天调养不同,个体的体质也存在着强壮羸弱、阴阳寒热偏颇等多方面差异。因此,虽患同一疾病,体质不同,治法方药也应有区别:如偏阳盛或阴虚之体,当慎用温热之剂;偏阴盛或阳虚之体,则当慎用寒凉之品;体质强者,病证多实,故攻伐之药量可稍重;体质弱者,病证多虚,其体不耐攻伐,故治疗宜补,若虚实夹杂,则攻伐药量宜轻。所有这些在临证中尤当重视。其他如患者的职业、工作条件等也与某些疾病的发生有关,在诊治时也应该注意。

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治疗原则,是中医治疗的一大特色,充分体现了中医治疗疾病的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在实际应用上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只有把疾病与天时气候、地域环境、患者个体诸因素等加以全面的考虑,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个体化治疗方法,才能收到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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